建筑施工合同

时间:2026-01-02 09:58:06
建筑施工合同

建筑施工合同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建筑施工合同,欢迎大家分享。

甲、乙双方依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双方就甲方向乙方购买材料及设备及配件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为明确双方在合作过程中的权利义务,确保实现缔约目的,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特订立本合同,以资信守执行。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

工程设计单位:____________

工程监理单位:____________

工程总承包商:____________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解释顺序

本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且互为说明。下列文件中对同一内容的约定如有不一致之处,除非文件中对此另有约定,以下列顺序在先者为准;同一顺序中不同文件对同一内容的约定如有不一致之处,除非文件中对此另有约定,以签署在后者为准;合同条款中就某一事项未做明确约定者,以下列文件中对该事项做出明确约定或说明者为准;对某一内容或事项未做约定者,则以国家、项目所在地省市或其它政府机构、履行政府机构职能的社会机构颁布的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等为准。

A.在本合同签署后双方签署的洽商、补充、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B.本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附表;

C.经甲方确认的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D.中标通知书;

E.招标文件;

F.投标书及其附件;

G.设计图纸;

H.工程量清单。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

适用国家和项目所在地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除非合同中另有约定。国家及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制定的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也适用于本合同。

适用国家和项目所在地现行质量评定标准。

国家和项目所在地有关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或各种法律条文、解释之间不能完全统一造成双方理解出现异议时,根据双方协商,并以双方的书面意思表示为准。

供货范围

供货范围:【工程名称】【标段】【楼号】 层表箱供货。具体规格、型号、数量详见:附件2《供货清单及报价表》

技术标准与要求

见附件1《技术标准与要求》。

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乙方供货的时间为:____ 。

供货时间及技术参数如有变化,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乙方应按本条约定时间或甲方通知的时间,自行承担运输费用将相应货品运至项目施工现场,或运至甲方另行指定的其他地点。

运输费用:运输相关费用和货物保护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负责全部货品的包装并承担包装费用,包装标准为:_______ 。

乙方自行解决卸货及卸货工具并承担相应费用。运送期间或送至项目工地现场时全部或部分货品受到损坏,乙方须立刻为甲方免费更换,交货期不予顺延。

合同价款及结算方式

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____元整。

本合同采取固定总价计价方式:____________

本合同价格包含完成全部合同内容及可能涉及的各方面因素、风险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货款、运费、并负责卸货到指定位置、关税、保险费、税金、手续费、检测费及配合安装、调试、报验,同时也包括因赶工、道路运输及与总承包或安装单位协调配合等发生的一切费用。本合同总价组成明细详见附件2;

本合同价格对应设备的数量以中标清单为准,中标清单为反映招标图纸中全部内容,如因乙方原因发生中标清单遗漏及对技术参数、规格型号、大小尺寸理解有误等任何情况,乙方不得借此要求对设备材料综合单价及合同总价款予以调整,但乙方必须按照正确的数量、技术参数、规格型号、大小尺寸进行供货;

除经甲方书面确认的设计变更、洽商以及数量的增减外,合同价格均不可调整。乙方深化设计不完善、二次设计失误造成的工程量增加,结算时不予调整;

如出现上述本合同价格进行调整之情形时,双方确认,合同价格调整之单价均以附件中确定的综合单价为计算依据。

如发生上述未有的项目,采用如下计算方式确定单价:参考类似中标报价文件中规格型号设备单价执行;若无可用单价,单价由乙方上报,经甲方书面确认后生效。

本合同总价款,不管合同中是否有特别说明,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____________

本合同所有的直接费、管理费、利润、法定收费、风险、税金等;

产品相关的包装、运输、装车、卸车、组装、码放整齐等的全部费用;

辅助材料诸如钉子、自攻螺丝、垫片、塞子、铁丝、夹子、抗震垫、易损件等;

此外还应包含有深化设计、采购、贮运、保险、商检、验收、安装指导、调试、保修期内提供的专用工具、备品备件、维修服务及其它(培训商务往来等)、乙方技术人员现场服务指导费、调试费、免费维修保养费等各项费用;

合同期内市场材料价格、人工价格、费率、汇率、利率、政府收费等各种因素造成的价格变动;

进口材料需包括进口关税、增值税等一切进口费用,乙方需确保按正常渠道入关。若遇政府部门对进口材料报关进口资料进行检查,乙方需配合提供相关文件,并承担相应责任及费用;

产品通过相关部门检测的一切费用;

按不同区域供电部门要求自行办理相关手续,并承担全部相关费用;并协助甲方办理验收、发电的相关手续;

为供电部门安装电表提供一切必要的条件及配合,并承担相关费用;

甲方提供的(局供)电表配套开关的安装,并承担相关费用;

因任何原因所必须的二次设计的相关费用;

按政府相关部门要求自行办理招标及合同备案手续,并承担全部相关费用。

乙方为完成本合同内容所须承担的其他费用。

本合同一经签订,出现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涨价、中国大陆税费调整、进口关税的调整、运输费用变化等任何条件发生变化,乙方不得以亏损为由,要求甲方提高价格,不得进行任何费用追加。

乙方了解现场的位置、交通状况、存放地点、起卸物料的限制、已完成工程之状况的现场平面、临时设施、仓储、水电等,以及一切可能影响合同价款的其他情况。任何不了解或不能预见上述因素及其影响而导致的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甲方指定的安装单位的配合及服务费的约定:甲供设备移交后的保 ……此处隐藏7124个字……甲方将视具体情节每次要求乙方支付自一千元至一万元的违约金。

乙方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提前10个工作日通知甲方,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作移交,且保证项目按时保质进行。未经甲方书面批准,乙方擅自更换项目经理,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立即要求乙方更换,同时,视乙方此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情况有权要求乙方承担2000-5000元的违约金。

因乙方发生下列情形,甲方有权要求解除本合同且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价款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____________

乙方逾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任何一个阶段的工作或逾期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超过30日的;

拒绝执行甲方要求其修补缺陷或更换不适用的材料和/或物品的书面通知,而这种拒绝的行为使工程受到了实质性的影响;

未经甲方书面许可,转让或分包本工程;

乙方与第三方串通而损害甲方利益的;

被甲方认为未尽专业职责或未达专业水平的其他情形。

乙方违反本合同保密义务,应向甲方承担本合同总价款百分之十的违约金。

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向第三方承担任何形式的违约金、赔偿金或履行相应责任的,甲方在支付相应款项或履行相应责任后,可凭支付违约金、赔偿金或履行责任的证明直接向乙方追偿,而无须提供其他证据,乙方对此应予以认可。甲方有权在乙方合同质保金中扣除相应赔偿款。如乙方合同质保金不足以扣除上述款项,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限内补足,或全额赔偿给甲方。

如违约方支付的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进一步补偿。本合同所称损失应包括因违约行为所导致的守约方的实际损失以及可得利益损失,以及守约方为处理违约事件所发生的包括调查、诉讼、律师等法律费用在内的费用和开支。

本款适用于所有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情形。自甲方发出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书面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一次性付清违约金。逾期支付的,按照每日应付违约金的一倍加付滞纳金,自逾期支付之日起至乙方向甲方实际付清之日止。若甲方尚有部分合同价款未支付乙方的,甲方有权从该笔费用中先行抵扣相当于违约金和滞纳金数额之款项。违约金和滞纳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所遭受损失的,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

本合同第四百七十六条约定之一切违约金、滞纳金、赔偿金等,甲方均有权在保修尾款中直接扣除,乙方对此予以认可。如保修尾款不足以支付上述款项,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

不弃权

任何一方未行使或延迟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其它合同/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权力或特权不应视为放弃这些权利、权力或特权;任何单独或部份地行使任何权利、权力或特权,亦不应妨碍该方将来行使这些权利、权力或特权。

通知与送达

以本合同为目的或与之相关的任何通知均应以亲自递交、邮递、特快专递或传真发至文首列明的联系地址和/或联系方式,否则不发生效力。如果拟接受通知的合同一方的联系地址和/或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则其应在发生变更情况之日起1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另一方可视对方的地址和/或联系方法没有发生变化。

通知被视为送达的日期应按如下方法决定:____________

专人递交的通知在专人递交之时视为有效送达;

以(预付邮资)的挂号信件发出的通知,应在寄出日(以邮戳为准)后第7日视为有效送达;

以快递发送的通知应于交予合法的快递服务发送后第3日视为有效送达;

以图文传真发出的通知,在传送日后第1个工作日视为有效送达。

除非另有约定,本合同所提及通知均为书面通知。

联系人

甲方指定 ,乙方指定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代表其指定方并且其指定方仅通过该联系人负责与另一方的通知、提出询问答复提出意见确认等本合同履行之相关事项,任何一方应对其指定的联系人职责范围内的行为负责。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变更上述联系人,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否则视为对上述联系人的指定依然有效。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应以国家和本市有关部门正式发布为准,不可抗力是指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地震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引起的延误和影响。

当甲方或乙方因不可抗力的影响不能履行合同的责任时,履行合同的时间将予以顺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但合同价格不因此而改变。

不可抗力发生后,受影响方应立即将不可抗力发生的情况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4日内出具事故发生地区的有关机构证明并取得另一方认可。上述情况发生后,双方应努力采取必要措施,密切配合减少不可抗力的影响。不可抗力的影响消除后应立即通知另一方。

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主管机关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本条款所定义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对于市场环境变化、乙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及生产安排不周等情形,无论严重程度如何,均不理解为不可抗力。

完整合同

本合同构成各方对本合同所涉事项的完整合同,它取代了此前各方就该等事项作出的任何口头或书面合同或许诺。

修改

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均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才能生效,本合同中未经修改的其他条款仍然有效。

附件

本合同所有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可分割性

本合同及其附件中所包含的任何条款在被认为无效或不具有强制执行力的情况下,该条款的无效性或不可执行性不得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继承

本合同生效后,无论甲方或乙方的名称、组织形式、企业性质、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投资者等发生任何变更,甲方或乙方应继续或要求其权利义务的继承人恪守并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之相关义务。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本合同的生效、解释、履行、修改和终止)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或索赔均应当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标题

本合同中的标题仅作为参考,不影响本合同的含义及其解释。

生效及文本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____份,甲方____份,乙方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补充条款

(以下无正文)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日期: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日期: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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