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策划合同(集锦15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策划合同,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策划合同1甲方(委托方):
乙方(执行方):
为了使甲方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秉承相互促进,相互信赖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内容和要求
整体品牌形象的塑造,内容包括:标志设计,整体形象、相关策划设计等。
vi导入、vi执行、及vi手册的整理。
二、费用
推广过程中的其他当个项目策划设计费用另计(画册、海报、dm等)。
vi导入、执行及vi手册的整理:费用共计人民币¥_____万元(大写:_____)(rmb)
合同费用总计:人民币¥_____万元整(大写:_____)
(以上费用含印刷装订费,装订vi手册共计_____份)
三、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即向乙方支付合同总费用_____%,即人民币¥_____万元整
2、标志通过即付项目总额的_____%,即人民币¥_____万元整
3、vi手册整理完成,印刷装订前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余款,即人民币¥_____万元整
四、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按质按量完成相关策划设计工作。
乙方需在规定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完成甲方公司vi手册的整理工作,并报予甲方签字认可。
甲方有责任全力配合乙方开展本合同所规定的工作,并根据乙方需要提供相关资料。
因版权、文责所引发的法律责任,经济纠纷全部由甲方承担。
五、产权约定
1、乙方对设计完成的作品享有著作权。甲方将委托设计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乙方可将作品著作权转让给甲方(需另行签订转让合同)。
2、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托设计费用之前,乙方设计的作品著作权归乙方,甲方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
3、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设计的'作品而导致的侵权,乙方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均应全面的履行本合同;
因vi策划是乙方智力成果整体的体现,其工作特点并没有明显的阶段性,乙方在开始着手策划时就已经在全面的履行合同,鉴于此,甲方承诺如提前终止合同,仍承担向乙方支付全部合同款的义务(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终止的除外)。
乙方如违约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应全部退还甲方。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一部分,本合同壹式肆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策划合同2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为了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互相配合、讲求实效、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完成“”的有关事宜,签订本合同书。
一、策划(咨询)项目
1.
2.
二、委托项目进度
策划工作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策划市场调查,包括商圈调查、目标人群调查、目标市场调查、产业链调查和竞争对手调查5个内容,并对整体项目进行初步定位,双方沟通达成共识后进入第二阶段,本阶段完成供双方沟通用的《 》的中期汇报演示文本,限期为自合同书生效之日起至个工作日。
2.第二阶段:
在甲方认可乙方对项目得出的定位主体的前提下,对定位策划有关内容作出进一步完善,完成《 》,限期为至 个工作日。
三、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1.策划咨询费用为 元人民币( ¥元)。
1)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策划费用的50%作为预付款,即人民币 元( ¥元)。
2)乙方完成项目一整体策划方案后,通过正式的演示文稿,向乙方当场做出演示讲解,甲方认可后日内,甲方足额支付策划费余款人民币 元( ¥元),乙方方能将《 》的正式文本交付甲方。
2.乙方去往甲方处进行策划(咨询)工作,往返路费甲方承担,在甲方处调查工作的交通、住宿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甲方责任与权利
1.甲方须指派专人(须书面制定),作为联络人,负责与乙方联络并协助乙方工作;
2.为乙方工作及时提供所需的背景资料和信息;
3.为乙方各阶段成果提出建议性要求,并在审定通过后及时给予书面确认;
4.及时向乙方支付报酬;
5.如果就委托项目内容、期限做出原则性改变的决策,应及时通知乙方,并采取适当措施,便于乙方及时调整工作。
五、乙方责任与权利
1.由担任专家组总负责人,指派专人担任专门联络人;
2.按进度计划完成各阶段任务,保证质量,及时与甲方沟通;
3.按甲方提出的`指导性要求修改和完善各阶段策划成果;
4.保守甲方的商业机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涉及的保密内容。
六、成果归属与冠名宣传
1.成果归属甲方所有;
2.乙方在保守甲方项目相关商业机密的前提下,对成果有冠名宣传的权利。
七、违约责任
由于甲方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中断,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当期款项。
八、合同终止
1.本合同履行完毕自动终止;
2.一方违约并承担责任后自动终止;
3.任何一方无权单方面要求中止。待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终止协议;
4.甲、乙双方同意终止时须以书面形式确定。
九、合同争议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时,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以补充协议形式载明,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此处隐藏23084个字……费用包含在乙方的销售代理费中。
6-8:乙方受托的策划权及销售代理权不得转包分包。
6-9:乙方不得按低于双方制定的底价表销售,若有特殊情况,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6-10:乙方对本案的市场调研报告、产品及市场定位报告、设计方案修改、全案策划书(概要)等应于 年 月 日前提交甲方审定。并配备2名专职人员参与甲方前期营销调研工作。后续工作按审定的策划方案及工作计划进行。
6-11:负责按时通知业主交纳相关款项,在甲方交房时负责业主剩余房款及应由业主缴纳税费的催缴工作,在业主未缴清以上款项前,甲方不予交房。
七、保密原则:
双方同意无论向对方提供的有关资料、信息、情况及相关文件均系商业机密文件。未经对方许可,任何一方不提向第三方或第三人出示。
八、项目进度:
年月动
工,年月底前开展销售推广工作,年月交楼,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再行协商。
九、包销价格、自留销售物业及销售代理费结算和支付:
9-1:包销价格:
(1)塔楼住宅部分平均底价为:2800元/㎡(甲方自留销售物业除外)
(2)实际销售单位超出底价部分200元/㎡(即2800元/㎡-3000元/㎡内)为乙方所得销售代理费。
(3)实际销售平均单价超出3000元/㎡部分甲、乙双方五五分成。
(4)一、二、三层商业裙楼及车位的销售由甲方根据具体的情况,另外以书面文字通知乙方后进行销售,双方另行签定补充协议。
以上价格为平均价,具体分层分户价格,乙方制定后报甲方批准后执行,作为双方结算依据。另因设计面积变更,则包销面积作相应变更。
9-2:甲方自留销售物业:
甲方本着照顾职工利益出发,经甲、乙双方同意,本项目第14、15层及顶层作为甲方内部销售处理,销售单价由甲方自定,不计算乙方销售代理费,也不列入乙方销售进度,该部分物业的全部销售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
9-3:销售费用结算及支付:
(1)双方约定每完成包销总面积的10%,进行结算一次,经双方书面确定后,三日内按甲方付款程序由乙方开具发票后一次性支付给乙方。一次性付购房款的,以资金到位85%以上纳入结算,分期付款的须购房资金到位50%以上方可纳入结算。银行按揭的需在业主与银行`签定贷款合同后方可纳入结算。
(2)退房处理及定金罚没:若业主购房悔约,所没收履约保证金双方各收50%。
十、销售进度及销售资金回笼:
在甲方手续完备的情况下,乙方按如下销售进度和比例完成销售目标:
第一阶段:在预售证下达后一个月内,完成销售不低于项目总包销面积的25%。
第二阶段:在主体工程封顶后一个月内完成不低于项目总包销面积的60%。
第三阶段:在工程竣工验收(指质检站、设计院、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勘测单位的联合验收,以下同)后一个月内,完成不低于项目总包销面积的92%。
第四阶段:在工程验收后三个月内完成销售目标比例不低于项目总包销面积的97%。
以上各阶段销售指标是指完成单个客户的购房合同签定、首付款付清以及按揭客户提供齐备的按揭资料。
十一、保证措施:
乙方包销该项目向甲方交付保证金(又称定金)200万元,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100万,另100万在取得施工许可证三日内支付。
十二、税费承担:
在平均底价以内的甲方营业税由甲方承担,超出底价以上的部分由乙方承担,分成部分各自承担,由甲方代缴代扣。乙方自身的营业税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可进入甲方成本的合法有效的代理费、本项目发生的广告费及装修建材费的正式发票,金额不低于甲方支付的代理费。
十三、保证金的返还:
甲方同意在乙方完成97%的总体销售目标时,返还保证金。如剩余少量房面积(≤3%),销售实在困难,甲方按分层分户底价表中的底价的9。5折作价抵乙方保证金,若保证金不足,则由乙方补齐,房屋交由乙方处置,甲方配合办理相关手续。如在约定的进度内提前完成销售目标,则保证金提前返还。
十四、违约责任及奖罚措施:
14-1:任何一方违约
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14-2:甲方延期支付代理费,应支付拖欠代理费延时期间同期商业银行贷款利率三倍的罚息。
14-3:如因甲方资金、工程质量、拆迁、地下文物、报规报建或其他原因影响乙方销售期限或使乙方包销工作无法实施,期限相应顺延。但最长不超过四个月,若超过四个月双方协商可解除合同,甲方负责乙方用于此项目开发的所有票据的直接费用,并退还所交销售保证金。
14-4: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第十条约定的销售进度和期限履行义务,除应自行承担相关营销费用外,按如下原则承担违约责任:
1)第一阶段未按约完成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不予计取该阶段代理费,乙方另行支付甲方违约金50万元,从保证金中扣除。
2)第二阶段未按约完成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不予计取该阶段代理费,乙方另行支付甲方违约金80万元,从保证金中扣除。
3)第三阶段未按约完成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不予计取该阶段代理费,乙方另行支付甲方违约金100万元,从保证金中扣除。
4)第四阶段未按约完成的,乙方的150万元销售保证金及应收代理费作为购买未销售的商品房购房款,按本合同约定的分层分户底价表价格计算,多退少补。
14-5:乙方不按约定时间支付销售保证金,如超过七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支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4-6:乙方未经甲方审定同意的对外广告宣传资料造成甲方损害的,乙方承担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责任。
14-7:乙方及工作人员不得擅自收取售房及认购金,否则除应立即返还外,还就支付截留或挪用期内同期商业银行贷款利率三倍的罚息。
14-8:如乙方按本合同第十条规定提前一个月以上完成第四阶段任务,甲方给予乙方不少于30万元的奖励,如提前三个月以上甲方给予乙方50万元奖励。
十五、负责条款:
出现不可抗力,双方免除责任,履约期相应顺延或解除本合同,解除合同时,甲方返还乙方销售保证金。
十六、其他:
16-1:乙方根据市场情况如需提供精装修成品房给业主,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定补充协议。
16-2:本项目户型设施定位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三日内将设计思路报甲方审定。
16-3: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十七:争议解决:
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交长沙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八:本合同一式四份,自双方签定盖章并收到乙方交纳第一批100万元保证金(定金)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字: 签定: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