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整治方案

时间:2026-01-25 09:58:05
环保整治方案

环保整治方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科学有序进行,通常会被要求事先制定方案,一份好的方案一定会注重受众的参与性及互动性。那么你有了解过方案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环保整治方案,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环保整治方案1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市政府河政秘〔XX〕53号文件精神,切实解决我区城区锅炉烟尘污染问题,提高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按照河政办〔~〕8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区政府决定在我区城区范围内开展锅炉烟尘污染整治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1、成立“河东区城区锅炉烟尘污染整治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李超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李琨区政办副主任

尹伟区环保局局长

成员:蒿海艇区经委纪检组长

李永民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秦辉区技术监督分局副局长

顾涌泉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武亚东区工商分局副局长

武春付向阳街道办事处党委委员

马秀洲河东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任大明新华街道办事处党委委员

姚红军区环保局副局长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环保局,姚红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职责分工

各成员单位要切实重视烟尘整治工作,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各成员单位职责和任务,具体分工为:

(一)区环保局:

1、牵头协调烟尘整治联合执法活动;

2、对烟尘污染基本情况调查摸底;

3、负责环境违法问题的查处和整改措施的落实;

4、掌握和通报烟尘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5、负责区直单位锅(窑)炉烟尘污染整治工作。

(二)区经委:

负责监督检查应淘汰的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及产品,并依法提请区政府予以关闭、取缔。

(三)区质监分局

负责对锅(窑)炉安装、使用、检验、改造等监督管理,以及锅(窑)炉操作人员的资格考核。

(四)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加强锅(窑)炉使用单位安全生产监管,促使锅(窑)炉使用单位完善安全生产条件,避免或减轻安全事故。

(五)区工商分局

对申办或年审营业执照的锅(窑)炉使用单位,严格进行核查。

(六)区公安分局

保障烟尘整治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制止暴力抗法事件。

三、烟尘污染整治要求

1、按照国家经贸委《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规定,“0.4-0.7吨/时立式水管固定炉排锅炉”应予淘汰,由经贸部门实施;

2、经检验、检测,达不到安全要求的锅(窑)炉禁止使用,没有合法操作使用证件的司炉工不准上岗,由质监部门实施;

3、对现有1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必须改油、改气、改烧无烟煤,1蒸吨以上燃煤锅(窑)炉,还必须配套使用除尘设施,以确保烟尘和噪声符合国家排放标准;今后,热电厂供热范围外新建或更换的1蒸吨以上燃煤锅(窑)炉,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由环保部门监督实施。

4、对办理营业执照的锅(窑)炉使用单位,没有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同意的,工商部门不予办理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年检;

5、根据锅(窑)炉使用单位的具体违法情节,由具有相关行政处罚权的单位依法予以处罚;

6、各成员单位要组织本单位执法人员认真开展执法检查,并积极参加联合执法检查活动。执法人员要文明执法、严格执法,采取积极稳妥的工作方法,以说服教育、引导为主,防止出现过激行为,保持社会稳定。各成员单位要加强联系,协调配合,互通信息,建立健全违法案件移送制度,确保烟尘整治专项行动的顺利进行。

四、实施时间

专项行动自发文之日至~年8月31日实施。

环保整治方案2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节能减排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实施意见》和区办《关于印发**区环境污染集中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切实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实现全区“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根据省环保局等9部门《关于继续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通知》和《关于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经区政府研究决定,从20xx年7月开始至12月底,在全区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以下简称环保专项行动)。为了确保环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并取得成效,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国务院《决定》和全国、全省、全市环境保护大会的精神,围绕省、市政府《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意见》提出的工作重点和危害群众健康、严重污染环境、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解决威胁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遏制污染事故上升势头,保障群众环境权益,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

二、重点任务

20xx年环保专项行动要紧紧围绕解决危害人民群众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的突出问题,着重开展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集中整治工业园区环境违法行为

1、彻底清理违反国家环保法律法规的“土政策”,尤其是阻碍环境执法、降低环境保护准入条件、违反国家产业政策和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规定的,一律予以纠正。

2、整治违反《环境影响评价法》和“三同时”制度的违法问题。对平凉工业园区规划未进行环评、对未经批准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一律停止建设或生产;对未按规定申请“三同时”验收、以试生产名义超标排污的区属企业,一律停产整改。

3、对污染防治设施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要限期治理,限期治理期间责令限产限排,逾期仍不能达标的停产整改。

(二)集中整治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环境违法行为

1、严查整治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的环境违法行为,坚决彻底取缔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按规定应予取缔而未取缔的排污口,加大已经取缔的饮用水源地的所有排污口的巡查力度,防止死灰复燃。

2、严格按照《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对20xx年以来在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新、扩建的建设项目停业(产)或关闭;责令超标排放污染物的单位限期治理,限期治理后仍不达标的要责令其停业(产)或关闭。

3、针对威胁饮用水安全的污染隐患,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健全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故应急联动机制,扎实有效的做好全方位应急准备, ……此处隐藏5558个字……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督促排污企业必须委托有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对其产生的危险固体废物进行统一收集、贮存、处置,预防危险废物对环境的二次污染。

(五)开展非法采矿企业排查行动。

采用定期巡查方式,对矿山、矿点特别是已取缔的点位进行检查,对发现非法开采或“死灰复燃”的,联合各相关职能部门坚决取缔,确保做到“发现一家,重处一家,清理一家”,保障饮用水源质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方法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20xx年X月X日前)。

制定开展环境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成立XX县环保局环境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迅速动员、严密部署,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督促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建立台帐,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环境安全隐患,对近两年因非法违规行为被处罚处理的企业进行重点排查,建档立案,督促整改。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X月X日-X月X日)。

联合各有关部门行动,严厉打击各类违反环境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措施,坚决整顿治理、关闭取缔非法违法和不符合环境安全条件的企业,有效促进企业自觉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

(三)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X月X日—12月X日)。

对重点排查企业开展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复查,推动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深入开展,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五、工作要求

(一)全面排查,对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责令限期改正;对整改不到位的或拒不整改的,要依法严肃处理;各相关股室、环保所要将每个阶段排查整治情况及时上报局领导小组办公室,确保整治工作落实到位。

(二)建立环境安全长效机制。各相关股室要强化日常监管制度落实,严把环境安全“准入关”,切实加强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审核、审批。对非法违规行为造成环境事故的企业,要依法从重处罚。要逐步配足配齐环境应急救援装备,提高环境应急处置能力,建立环境安全长效机制。

今年是我镇提标扩模、突破发展的关键一年,也是环境保护工作面临良好机遇和严峻考验的重要一年。今年的环保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XX县环保、市容、城管、农林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立足实际,务实创新,以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和治污减霾为重点,扎实认真地做好环保各项工作,进一步改善辖区广大群众生产生活环境、为辖区经济社会加快科学发展提供良好环境保障。

现按照有关要求,结合辖区实际,制定2013年环保工作计划如下:

一、健全完善组织机构和各项工作制度

根据工作需要,调整环保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环保所,实行环保工作专人负责制,有分管领导、负责科室和工作人员。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工作制度,运用公众参与机制推动辖区环境保护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广泛开展环境保护宣传和创建活动,形成公众参与的良好氛围

通过设立环保宣传栏、悬挂或张贴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简便易行的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活动,营造人人爱惜生态环境、个个参与环保的良好氛围。组织绿色志愿者队伍,认真开展环保宣传活动(如4.22地球日、6.5环境日和世界无烟日等),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广泛开展环保知识宣传,增强群众的环保意识。自觉改善环境状况,抵制和制止各种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不良行为。年内将我镇创建为环境宣教工作示范点,创建示范村庄1个。同时,加强夏秋两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秸秆综合率达到100%,秸秆综合利用率90%以上,实现“零”火点目标。

三、抓住示范项目建设机遇,大力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

按照县政府统一安排部署,积极配合县级有关部门扎实做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一是加强对各企业、各村组和辖区主要道路的清扫频次,加大检查力度,督促引导村民自觉将垃圾分类进行装桶,做到村庄内无卫生死角,一日两扫,全天保洁,垃圾及时清运;二是9个行政村要巩固全面消除露天粪缸和旱厕工作成果;三是清除或整治农户房前屋后垃圾、废弃物和杂草,做到整洁有序;四是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年内创建2个省级生态村(东樊、药惠)、2个市级生态村(江流、北樊),建成1个规模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程,完成东樊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建设任务;五是配合县环保局切实做好江流、银王、东樊和麦张4个示范村的水源地保护和绿化养(管)护工作;六是通过刷涂沿街立面、新建挡土墙、绘制文化墙等形式,对上述4个示范村的村容村貌进行美化提升,顺利通过省市环保部门的检查验收。

四、全力推进治污减霾各项工作

按照县上统一要求,积极做好辖区治污减霾各项工作,多措并举,狠抓落实,通过加大宣传和巡查整治力度,进一步净化空气,减少污染,创建生态环保的生产生活环境。

环保整治方案6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二、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整治范围

全县所有产生危险废物的工矿企事业单位,重点是有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排放的单位。

(二)整治内容

1、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特别是产生危险物的单位;

2、关闭取缔后对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

3、违反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规定,违法违规进行项目建设的;

4、瞒报、迟报、漏报事故的;

5、重大隐患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6、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三、整治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8日前)

按工作方案要求,成立工作机构,并于5月28日前动员部署完毕。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8日—9月20日)

对排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问题,要逐一登记造册,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整治,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经营行为,促进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遏制突发环境事故,保障环境安全。

(三)总结上报阶段(9月20日—9月30日)

各股、室、队、站要将开展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进行认真梳理,于9月23日前上报领导小组办汇总,并将好的做法形成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四、职责分工

环保局负责统一领导对全县开展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并定时组织专项督查。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要结合本辖区本行业实际,认真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实施,要建立工作责任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抓住成效,确保我局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好转。

2、广泛宣传,强化监督。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大力宣传开展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加大舆论和群众监督力度,鼓励群众举报安全生产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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